专业领域:演艺维权业务,诉讼仲裁法律服务
电 话:010-88892988
邮 箱:zhuxiaolei@xingquanlaw.com
工作地点:北京
工作语言:中文
专业资格:律师执业资格
朱晓磊,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朱晓磊律师领衔的星权律师团队目前系国内外近200位公众人物(演员、导演、歌手、企业家等)维权代理/私人律师。
专长领域:
演艺领域危机事件处理(含诉讼维权代理)、影视专项法律服务、私人律师。
执业理念:
善律者不讼。
代表案例:
一、李连杰诉大旗网名誉权纠纷案(ICP备案单位与域名持有人同时承担侵权责任);
二、向华强诉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案(网络平台“避风港原则”的例外);
三、陈凯歌诉吴怀云名誉权系列纠纷案(同一被告在多平台发布同类侵权内容之分案处理思路,以加重侵权方整体侵权责任);
四、霍建华诉网易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影射类侵权案件的适格原告确定);
五、黄奕诉新华网名誉权纠纷案(转载者的侵权责任认定);
六、张艺兴诉微博用户“猩妃”名誉权纠纷案(首例人格权纠纷违法打赏被全额收缴案例);
七、范冰冰诉微博用户“秦岭二月”名誉权纠纷案(同一被告重复性侵权时的加重责任承担);
八、张馨予诉新亚洲娱乐联盟集团有限公司(演艺经纪)合同纠纷案(艺人提前终止演艺经纪合约之零赔偿案件);
九、陈道明诉中山名派电器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案(网络形式侵犯艺人肖像权之司法解释顶额标准判赔案件);
十、电影《我是女王》《转型团伙》《流浪地球》等专项法律顾问。
社会职务: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导师;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硕士业界合作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实务导师;
烟台大学法学硕士专业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青岛电影学院传媒管理系外聘教师(教授级);
海南国际仲裁院、北海国际仲裁院、敦煌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院研究员;
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委会专家委员;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中小规模律所研究发展中心发展顾问。
公益活动:
向山东省安丘市景芝镇沙浯小学(小学母校) 、山东烟台大学(大学母校)捐赠85万元,用于奖教助学、校舍改造;
向中国传媒大学捐赠 10 万元,设立星权律师职业奖学金;
向山东省安丘市景芝镇(故乡)捐赠10万元,用于乡村道路改造;
向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捐赠救护车一辆,用于支持我国西部地区的医疗事业。
社会活动:
受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带着国徽去审判”活动
受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天平阳光” 一体化移动平台的专家意见座谈会及上线发布会
受邀作为北京互联网法院主办的“粉丝文化”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相关问题研讨会特邀嘉宾
受邀作为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中小规模律所论坛演讲嘉宾
受邀作为“新则”《开言》第四季“创新者成”的律师演讲嘉宾
媒体采访:
1、法制网:“明星律师”朱晓磊一位将案件做到极致的律师
2、《法人杂志》“朱晓磊和他的星权密码”
3、康友法:“十年北漂,他成为百余位一线明星信赖的律师”
4、烟大之声:“‘明星’律师朱晓磊:愿意守护每一位无可替代的你”
5、红星新闻:“林*如马*等明星打官司的‘御用’律师,帮大半个娱乐圈赢了官司”
所获荣誉:
北京市优秀律师
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北京市朝阳区优秀律师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中国首届“杰出娱乐法律师提名奖”
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霞光里15号霄云中心A座F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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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xq@xingquanlaw.com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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