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日,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演员范冰冰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件一审胜诉。
被告张**因在其注册、使用的微博账号“朱砂治”(UID:5786153688)中发布两篇针对范冰冰的具有侮辱、诽谤性质的微博,被判构成对范冰冰的侮辱、诽谤,侵犯了范冰冰的名誉权。主审法院依法判令张**在涉案微博账号中持续10日向范冰冰赔礼道歉,并赔偿范冰冰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共计60000元整。
除上述一审已胜诉案件外,另有其他网络用户涉嫌侵犯范冰冰女士名誉权的案件正在依法审理中。本律师事务所已接受范冰冰女士的特别授权,密切关注网络舆情,针对持续发布、传播相关侮辱、诽谤言论及怠于停止侵权的相关主体,都将依法维权,追责到底。
图为〔2021〕星权AJBB004号案件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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