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采访
星权案件播报丨演员范冰冰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
作者:星权律师 2021-01-20
2021年1月19日,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演员范冰冰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件一审胜诉。


 
被告胡*华因在其注册、使用的微博账号“我说如果正义不伤人”中持续发布针对范冰冰的具有严重侮辱、诽谤性质的微博,被判构成对范冰冰的侮辱、诽谤,侵犯了范冰冰的名誉权。法院依法判令胡*华在涉案微博账号中持续30日向范冰冰赔礼道歉,并向范冰冰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共计人民币40000元整。
 
除上述一审已胜诉案件外,另有其他网络用户涉嫌侵犯范冰冰女士名誉权的案件正在依法审理中。本律师事务所已接受范冰冰女士的特别授权,密切关注网络舆情,针对持续发布、传播相关侮辱、诽谤言论及怠于停止侵权的相关主体,都将依法追责,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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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2021〕星权AJBB002号案件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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