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采访
星权案件播报丨演员刘诗诗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
作者:星权律师 2021-01-11
2021年1月10日,由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演员刘诗施(艺名:刘诗诗)诉魏**、乔*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件一审胜诉。


 
被告乔*通过使用魏**(与乔*系母女关系)身份信息认证的微博账号“yoossos”(原昵称为“Rafaelllllllllll”,UID:2735717561)发布了多条极具侮辱性、诽谤性的博文,被主审法院判定构成对原告刘诗施名誉权的侵犯,被告乔*在“yoossos”(原昵称为“Rafaelllllllllll”,UID:2735717561)微博主页置顶位置向原告赔礼道歉,持续时间为连续七日,并赔偿原告刘诗施相关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0元。
 
星权律师事务所再次提醒广大网络用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以尊重与保护人格权主体的精神性利益为出发点,并强化了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否则,将可能因己方之违法行为而引致侵权法律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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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2021〕星权AJBB001号案件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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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微博娱乐”转发星权案件播报并配文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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